法律问答

您好,如果离婚了,但是他以死相逼,威胁我,我该如何运用法律,求求帮忙,

离婚
2019-07-21 12:44: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经领了结婚证,但没同居想离婚只要对方要同意,你俩就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去你俩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都可以。
    对方要不同意,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起诉状去对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法院会先调解。
    若有彩礼,需要退还给男方。
  • 如果起诉离婚期间被威胁要怎么办?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法律虽然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这里,关键是看哪些情况属于“确有必要”而不受此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