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婚内写一份协议书,注明一旦日后离婚,男方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协议书有效吗?公证处可以公证吗

离婚
2019-07-21 12:16: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可以去公证处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和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 协议离婚签订了放弃抚养权的协议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保护法,签订的放弃抚养权协议是无效的,放弃抚养权只是不参与争夺抚养权,但是最终法庭的判决才能确定抚养权究竟归谁。
    “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综上,离婚协议公证应当提交相应材料,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不过,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婚姻关系宣告解除。而公证并不是婚姻关系解除的必备条件。公证的好处是可能在日后法院审理案件中,给法官更大的参考倾向。
    也就是说,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这完全取决于当事人自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