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要和我老公离婚他不同意,哟去哪里也不给,请问怎么做才可以

离婚
2019-07-20 19:33: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我国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和法院诉讼办理离婚。

      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

      这种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好夫妻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
    民政部门发给双方离婚证。这种离婚手续的时间较快,但前提是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一切事项都达成一致。这类离婚的概率较低。

      法院诉讼办理离婚

      对于离婚、小孩抚养或者财产分割等有任何一个不能达成协议的,只能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
    而对于夫妻双方在异地离婚的,不论是否达成一致,都必须通过法院起诉办理离婚。对于被告方是本地的,原告方只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其他证据材料。对于被告方不是本地的,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被告方经常居住的证明,该证明是由被告居住地的物业或者居委会开具的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法院在开庭前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转为正式的审判程序。

  • 1、不能协议的,可诉讼离婚
    2、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法院可据此判离。
    3、孩子抚养有争议的,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4、婚后财产、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 对不宜分割或不同意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