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后,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子女成年后,房子没有给子女,子女有处置权吗?

离婚
2019-07-20 10:55: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债务人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就是无偿赠与,债权人可以先起诉,撤销赠与合同,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套房产。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 1共同财产,共同处分.理论上的一半,无法实践。 2不自然的归属妻子一人所有。财产分出配偶的一半后,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一般均等继承。尽了较多赡养义务和同住的继承人多分财产。
    3如果长孙没有劳动能力可以晋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分割财产。如果长孙有劳动能力,且无其他住房,他有居住权。别人无权主张长孙腾房。
  • 可以写一个赠与协议,协议内容是将现在的房产只赠与自己孩子一方,那么这个房产就是自己孩子的个人财产了,自己孩子的配偶是不能拥有此房产所有权的,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孩子名下后,处分权就是自己孩子的了,自己孩子要想把它给配偶也没办法,如果没特别约定,此时的房产在自己孩子名下不会变成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