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和爸爸原来是一个户口的,结婚后分开了,各自一个户口,现在想在回到一个户口本上,可以吗?现在土地确权,他家是非农的,地在他爸名下,儿子可以继承吗?问当地政府,他们说不可以,到底可不可以,想明白这些问题

2019-07-20 05:42: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没有户口本的,属于手续不全,不能协议离婚
    2、协议离婚时,需要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3、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员需要查验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后才能办理。没有户口本的,属于手续不全,不能办理离婚登记。
    4、建议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户口本后,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