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6月份入职,经同意,未缴纳社保,12月份,公司让本人自己伪造与其他公司的劳动合同,未经本人同意后,又发来一张承诺书,内容是成人本人与其他公司有劳动关系,但是仍要在此公司兼职,躲避缴纳社保。本人现在想咨询,想继续工作但是不愿意签署承诺书,同意不缴纳社保会有什么影响,本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如果签署承诺书以后,属于作假,那公司和我本人要负担什么责任?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19 11:06: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社保怎么续缴?
    1、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理失业证,在到社保中心办理续交手续。如果放在单位的话,那么到单位办理参保手续。
    2、因为单位和失业自由职业者的参保缴费比例是不一样的,单位的形式缴费的钱也多。
    3、如果现在再继续缴纳2年,够了15年,那么养老保险可以不补缴。
  • 单位不交社保,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如何办理派遣员工的社保
    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派遣员工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具体内容是:
    1、每月28日前,由用人单位支付次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2、劳务派遣机构为派遣员工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根据派遣员工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4、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5、应用人单位要求代交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
    6、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

  • 1、对于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国家都有明确处罚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你可以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离职,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同时要求公司为你补交工作期间的社保。
    3、维权肯定是需要付出努力的,这个要有心理准备。首先和公司协商,要求以上方面的补偿,达不成共识,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这时就需要你提供必要证据材料了,这非常关键,材料充分,肯定是可以赢的。
    4、这段时间要有意地收集必要证据: 如工资条(最为重要)、考勤记录、工作证、人证物证等等,以书面材料为重。也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说公司大多数员工没签劳动合同,他们会到公司了解情况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