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是转让的门面 因为门面在我转让之前有一半出租给别人了 当我转让过来后 发现他们之前签订的合同装修类有 合同到期如果我收回房子 要赔偿5万元 这个怎么办呢

2019-07-19 10:15: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情况,双方无特别约定,出租方不得自行收回租赁物。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有约定,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收取违约金
    这里指的是年租金。
  • 单位解雇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装修不属于单位正常解雇理由,应该按补偿金2倍赔偿,也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办理房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须注意:出租人是否拥有该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转租;认真审核出租人土地使用权证照,仔细查看可租期限;认真审查出租人自信,重点关注出租人是否将土地抵押;合同中应当明确出租人承担的各项义务,主要是出租人应当提供的基础条件等;争议管辖约定要注意,尽量避免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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