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同事借我300块钱他是外地的现在微信联系他也不回我?打电话要么不接要么挂掉?发信息也不回我?我可以报警吗?可以让110打电话或者发信息给他给他一点压力?挣钱也不容易?当时他说他在医院看兵缺300叫我借给他发工资给我?结果一直不给?要就说没钱前几个月他没做啦?现在联系也联系不上?怎么才能要到呢?或者给他一个教训
消费者维权
2019-07-19 08:57:33
-
以广州市为例,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除中央、省属及军队驻穗单位外的下列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必须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一)所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境外员工愿意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在劳动合同中订明。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老板不发放工资是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一般处理单位拖欠工资的是可以分四步走的:
1、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监察大大),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工资;
3、员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仲裁工资支付;
4、仲裁后单位拒不支付可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如果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把工资花完,用于双方的共同生活开支。那么,应该按照合法支出处理。如果女方属于恶意消费,那么就具有损毁共同财产之嫌。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