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某事业单工作8年,在这8年期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都在正常上班,没有发加班工资,单位现在要辞退我,我可以申请单位补发这8年的加班工资不?

2019-07-18 20:14: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300%支付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能补休的按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正常劳动时间工资的300%标准支付工资报酬。法定假日是指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日。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正常劳动时间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按《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和劳动部《关于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号)的规定,企业单位的休息日,由企业单位在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至少休息一天的前提下自主确定。
  • 离职后需要将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找到工作后再办理转移即可。
      
    1、被公司辞退,可对照劳动合同法,依法维护自已的权益。
      
    2、公司会办理你的退工手续,在15天内给你退工单。凭此单可申请失业保险,或重新上岗。
      
    3、社保请放心,由社保卡中心保管,安全。待重新上岗,由新单位办理接续交纳社保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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