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身份证丢了,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信用社贷款吗

银行
2019-07-18 19:1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贷款分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两大类,如果没有抵押物,可以考虑办理信用贷款,无需抵押和担保,只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稳定的银行储蓄卡流水就行。

      抵押(pledging),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
  • 身份证不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中可以把身份证号码填写上去,但与丢失身份证无关,不影响效力。 只要合同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经双方签字确认就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没有其他问题,就可以认为合同是有效的。
    临时身份证和正式身份证同样具有证明居民身份的法律效力,使用时有关单位不得拒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