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网贷无法承受高利息,想向银行贷款一次性还网贷,上班拿工资还银行,至少银行的利息比较人性化,网贷就是高利贷,利息真的无法承受。这样的贷款银行会不会接受?有没有可能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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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借贷是一种网络贷款平台,与传统金融模式相比,P2P网络借贷有八大优势:
1、信息处理和风险评估通过网络化方式进行;
2、资金供求的期限和数量匹配,不需要通过银行或券商等中介,供求方直接交易;
3、超级集中支付系统和个体移动支付的统一;
4、产品简单化,操作简单;
5、金融市场运行完全互联网化,交易成本极少。
6、年复合收益高
普通银行的存款年利率只有3%,理财产品、信托投资等,也一般在10%以下,与网贷产品动辄20%以上的年利率是没法相比的。
7、操作简单
网贷的一切认证、记账、清算和交割等流程均通过网络完成,借贷双方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借贷目的,而且一般额度都不高,无抵押。对借贷双方都是很便利的。
8、开拓思维
网贷促进了实业和金融的互动,也改变了贷款公司的观察视野、思维脉络、信贷文化和发展战略,打破了原有的借贷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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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速资金回笼,快速清偿债务。避免诉讼旷日持久,长期僵持的马拉松收账过程。
2、 在收回欠款的同时,最大程度维护客户关系,避免了诉讼双方对恃的局面。
3、 措施多样,方法灵活,以回款为最终目标,采取一切合法有效的手段,给债务人施以压力,解决难题。
4、 风险
代理,专业操作,不成功不收费。同委托人共同承担收账风险,共享账款回笼的利益。
5、 咨询建议,标本兼治,根据在催账中暴露出的问题,向委托人提出咨询建议,以从管理入手预防和控制账款拖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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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p2p平台上贷款利息的偿还问题,一般来说,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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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
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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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