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今年26岁,女,有三个宝宝!我老公和他们一家如今说我出去偷人!但他们却没证据证明我去偷人!由于我俩夫妻分割两地上班!所以他疑心重!我也确实是会坐人家男人的摩托车车尾,但我是光明正大的坐的,也不是那种偷偷摸摸的!我也确实会每回宿舍睡!我一般都会去女同事家睡觉,说点女人家的事!而我没跟他说!他就猜疑!到最后就变成了我去偷人了!而他们只是说人家看见我经常坐车尾!却并没有一点证据!你们说我可以告他吗?我想叫他赔偿我精神损失费,名誉损失费!可以吗

2019-07-18 10:4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现在主要依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 名誉损失没有计算标准,你自己觉得该提多少就提多少,如协商不成,就由法院判决,提多了法院不支持。手续费应该支付一半,因为流产是两个人的责任,你自己也要承担一半费用。如有证据证明强行发生关系造成身体伤害,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失。
    如满意,请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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