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户口的问题,2017年五月份在济南买房子办理了租房落户,把户口落到章丘了,现在房子买好了,想把户口再迁回老家,对象孩子户口都在老家,可以迁回去吗?

2019-07-18 08:31: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国税落户是办理税务登记证吧,流程是:
    1、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填写《税务登记表》(分个体经营纳税人和单位纳税人)。
    2、将相关资料递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即时办结。
    新办企业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落户时应提供如下证明资料:

    (1)纳税人设立登记落户通知书(一份);

    (2)填写完整的《税务登记附表》(一份);

    (3)《税种登记(变更)表》(二份);

    (4)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要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表;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一份);

    (5)持有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的单位纳税人,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需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审批表》(三份);

    (7)持有《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的单位纳税人,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8)分支机构需填报《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提供《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中所要求提供的资料。
  • 新生儿可以在其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1、只要当事人的户口还在原地未办理迁移手续的,孩子就可以落户在该住址;  
    2、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1、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卖方如果有户口在该房屋的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将该房屋所属户口(包括空挂户口)迁出,应该构成违约,法院会予支持。但因为卖方不知有前任业主的亲戚的户口在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有意为之,所以违约责任要轻些。
    2、根据公安部《实有人口管理条例》规定:现行房产一户只能迁移一户户口,目前该房屋的产权人可以申请把落在该房屋的其它人户口迁移走。
    3、户口请求诉讼是公民的权利,法院应该受理。
    4、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户口的约定是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买卖合同可以双方商定执行。

  • 一、买房要了解的户口问题  
    (一)了解户籍政策  无论是买还是卖二手房,都应该做一些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了解市场行情和买卖的各个环节和步骤,以及各种注意事项。其中应该明白目前的户籍政策。户口的落定是应该有固体地址的,也就是说必须有可以落户的固定物业。所以如果卖方想把房子卖了,那就得考虑户口应该迁去哪里,而买房则应该清楚,在卖方将户口迁出之前,自己是没有办法将户口迁入该房产的。  
    (二)预先调查核实  在了解了现行户籍政策之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最好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虽承诺无户口落在该物业,但仍应到派出所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比如出售方以前购房时的上家户口等。委托中介代为核实的,则应要求中介机构出具书面的核实报告,并加盖公章,防止少数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或有欺骗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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