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经过别人介绍 认识2个月就结婚了 结婚以后发现两个人根本走不到一起 还因为他很听家里的话 我们经常为了一些小事情都会打架 到最后我受不了他们一家人的为人处世 所以结婚 两个月不到我就外出打工 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分开有两年了 因为我们结婚时男方给的3万元女方已经买了嫁妆以及结婚时结婚时穿的衣服以及用品 男方现在要求我反还彩礼 我不愿意反还 3万元彩礼我已经买了嫁妆 现在男方要起诉说我骗婚 请问这样能构成婚姻诈骗吗? 结婚以后双方没有感情导致女方出走男方要求反还彩礼如果女方不还是否能构成婚姻诈骗。

2018-08-17 14: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女方根本没有结婚意向,只是以诈骗彩礼为目的,同时被骗金额较大,可能涉嫌诈骗犯罪,可以报警;如果女方不是以诈骗为目的,只是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男方因此支付的彩礼可以要求女方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的规定了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如符合,女方应该返还彩礼。
  • 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原则上不予分割,如果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给付彩礼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三种情况可请求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对这个问题给予明确回答。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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