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的丈夫分居一年半了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吗

2019-07-18 07:19: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分居是感情破裂的一种表现。
    《婚姻法》关于处理离婚的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己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并非分居2年就可以自动离婚,非经法定部门处理,不可能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如当事人确实有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情况,也需要到法院去起诉,由法院来判决双方离婚。
  • 您好!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可知,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