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有半年就到了退休年龄55周岁有36年工龄,单位由于效益不好要把我给载了,请问我有多少经济补偿。

其它
2019-07-17 20:53: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达到退休工龄劳动合同没有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区分两种情况予以处理:
    1、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手续的,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劳动者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终止,劳动者在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的争议,应作为劳务纠纷案件,适用民法的相关规定。
    2、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的,仍按劳动关系处理
  • 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报告指出,中国目前存在大量低龄退休人员,开发其潜力是今后的主要方向。

    报告认为鉴于我国退休年龄规定始于几十年前,已经显得过低。报告建议按照并轨先行、渐进实施和弹性机制的原则逐步延迟退休年龄。具体来说,首先,实现养老金制度并轨,将退休年龄归为两类: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和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

    其次,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分两步走。

    再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从2033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完成。同时在退休年龄改革中引入弹性机制,可考虑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基准,规定人们可提前或延迟5年退休,但养老金待遇与退休年龄挂钩。

    报告通过测算表明,延迟退休年龄可有效改善城镇劳动力的供给状况,增加城镇适龄(退休年龄以下)劳动年龄人口,延缓其比重下降趋势。
  • 工龄的赔偿是怎么算的?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非个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 补偿如下(从08年1月1日起计算时间)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 补偿时间从入职开始计算 最多12个月 按上述双倍标准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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