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业单位~医保卡丢了,补办的医保卡中社会保障号码还是身份证号码,可卡号不一样了。①原来卡里余额会转到新卡吗?②单位需给交的医保部分会到新卡里吗

社会保障
2019-07-17 19:1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按照《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行做法,身份证丢失后,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挂失并补办。
  • 有3种情况可能导致号码不同:
    1、自动升位:现时社保卡的卡面资料显示的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十八位,若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为十五位,参保人核对两者时剔除十八位号码中的第
    七、八位与最后一位不需核对,其他位数相符且姓名无误的即可使用。参保人不需要到社保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2、单位填错或社保局录资料时录错:除上述外,如果卡上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与本人身份证证件不同,由单位专管员填写《参保人资料修改申请表》,并附上社保卡、原始的参保资料(《增员表》)原件、单位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属社保机构办理资料变更手续。
    3、本人新办身份证或更换身份证等原因:如果本人身份证因到期或其他原因而更换了新身份证,造成本人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了,参保人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开具变更证明,由单位专管员填写《参保人资料修改申请表》,并将证明的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社保卡交到所属的社保机构办理资料变更手续。
  • 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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