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左食指近节指骨骨折,鉴定为伤残十级,无生活自理障碍,有医疗工伤保险,公司应赔款多少,有哪些赔付款项?

2019-07-17 14:31: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伤残待遇。其待遇标准按照伤残鉴定等级(一至十级)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不同等级伤残职工享受以下待遇:
      其中七至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
      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计算标准
      停工留薪期间,受伤职工的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受伤职工的工资收入按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月平均工资计算。
  • 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是否工伤或者是否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与是否住院无关,按照遭受事故伤害原因和伤残程度确定。左手拇指骨折,会影响劳动能力,工伤认定并伤情稳定之后,即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 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按照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工伤认定并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不同。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 除轻微骨折和隐裂无法达到评残标准外,骨折最低可以评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才是由用人单位支付,但是必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以在劳动关系续存期间领取,但是劳动者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资料只有一份,先申请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将因为没有资料而无法申请领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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