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欠我朋友的钱,完了我朋友找人全天跟着去要,他老婆报警说是非法拘禁。

刑事辩护
2019-07-17 12:03: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利不属于公民的民事权利,因此,不能直接以侵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刑法》第238条虽然规定了非法拘禁罪,但实际中,往往因为拘禁时间不是很长,后果不是极其严重,很难被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而且,对于公安机关的非法拘禁行为,要追究责任就更困难了。
    另一方面,即使能获得民事或刑事的法律救济,当事人也往往缺乏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所发生的事。当事人由于自身被拘禁,很难立刻收集、保留证据,因此,除非第三人报警或愿意作证,当事人往往没有任何直接证据。
    所以如果依照法律规定,能够认定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依法请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 根据刑法规定,假释,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刑期以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而附条件的予以释放的制度。
    也就是说,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以及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非法拘禁罪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假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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