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跟老婆快一年不在一起了?今天他提出离婚,而且还要儿子的抚养权,况且她是残疾人这一切都是她的错,她还能得到儿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
2019-07-16 23:45: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不管夫妻双方谁取得抚养权,对方都需要支付适当的抚养费用如果小孩由男方抚养的,从法律上讲,女方是需要给男方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当然,如果男方自愿承担小孩全部抚养费的,也可以,但男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抚养。
  •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如果想与对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尽量收集以下两方面的证据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
    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 抚养费标准的相关问题: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抚养费应怎么给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五、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 1/无论是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残疾人之间离婚,分割夫
    2、如果双方不能就共同财产分割协商解决的,则应当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在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如共同财产的多寡、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双方的健康状况、谋生能力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残疾人可以适当多分
    (2)在双方均为残疾人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残疾程度较重或条件较差一方的利益。残疾程度以及自身条件的不同对残疾人离婚后是否能够保持较好的生活状态具有很大影响,因而通常情况下,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对残疾人一方或者残疾程度较重、条件较差的一方给予照顾。
    (3)当然,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妻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双方协商解决,即由双方协议决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体现民事主体之间的自由意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