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在1017.11.7.天津上班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身亡,他骑的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在左转弯时被对面超速出租车撞其右后部位,车基本无损人被撞飞,后脑再次撞到司机前挡风玻璃上造成当场死亡,现,关于红绿灯的鉴定还没出,多次联系,事故科说就这两天,。现距出事时间快两个月了。事情该怎么办,请律师指点!谢谢!

2019-07-16 22:05: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车造成车祸由谁负责
    1、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作为出租一方,车辆租赁公司或其他出租车辆的人员应当尽到谨慎选择义务,对车辆承租方的驾驶资格等严格审核;应当尽到保证车辆安全性能义务,提供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标准的车辆;应当依法为租赁车辆投保交强险,并选择投保责任限额较高的商业三者险。
    如果出租一方存在过错,如知道或应当知道车辆存在缺陷的、驾驶人无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饮酒或具有其他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情形的等,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作为承租一方,应当尽到谨慎、安全驾驶义务,若违反此义务发生交通事故,一则由承担事故责任的车辆实际驾驶人,即承租一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再者也可能因违反协议约定,要对车辆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 根据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标准限额条例,交强险赔偿范围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可以要求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公司赔偿。
  • 首先,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同时拨打"122"交通报警电话报案,说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损失情况、伤亡情况及简要经过等。其次在向交关部门报案后应和租赁公司取得联系,一般租赁公司对所租赁的车辆都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等主要险种,在和租赁公司取得联系后,向其说明事故的具体情况,并按租赁公司的要求采取响应的行动,例如等待租赁公司人员的到来、收集必要的文件等,这对于过后和租赁公司商议处理事故损失有很大好处,并有助于从保险公司顺利获得理赔使损失降到最小。
  • 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依据是否属于机动车的不同,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如果要确定如何进行赔偿,首先应当确定责任的划分,否则赔偿金额无法依法确定。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无过错原则;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过错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按照此法律规定,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采用多元化归责原则,根据交通事故主体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归责原则,即: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机动车驾驶人员无论有无过错,只要对非机动车、行人造成损害,法律规定其承担赔偿责任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员、行人若有过错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即过失相抵,但在举证责任分配上,应由机动车一方举证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即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也应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只有在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以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才免除承担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