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把毛坯房租给了租客,签的三年合同,现在两年了,房客把房子借给他们两个亲戚了和一个员工使用,合同明确说不能转租,这算不算房客违约?房客人品不好,这两年没少吵,现在我不想租给他了,他不算违约的话,我强制收房,是不是只付给他合同规定的违约金就可以了,他的装修费我不用另外承担了?

2019-07-16 21:26: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不定期的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4、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1、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是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中自由约定的,法律没有关于违约金数额的规定和标准。  
    2、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则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守约方因违约而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以上是关于租房的违约金是多少的解答。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所产生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适当予以减少
    当事人迟延履行履行约定后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综上所述,装修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工,应当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支付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若低于实际造成损失的,业主可以要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若过分高于造成实际损失的,装修公司可以要求适当予以减少。
    装饰公司迟延履行约定造成未按照约定期限完工的,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继续将装修工程完工。

  • 1、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对违约责任问题,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
    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
    交易习惯确定。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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