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户籍在山西广灵24年之久,且在97、98年上缴国家农业税,义务工等费用,但乡政府不予赔偿征地款,这合法吗?

国家赔偿
2019-07-16 20:11: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一,有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情形;如违反治安管理,或者违反工商、金融、税收、海关等行政法规,或者属于违反公务人员纪律规定的行为,即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的范畴的,国家对其被羁押不承担赔偿责任。第
    二、缺乏追诉条件的,包括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三种情形。第
    三、法律规定免除刑罚的,包括经特赦令免除刑罚和其他法律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两种情形。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可以看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财产权受到损害的,有权依照国家赔偿法请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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