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写违约金合同,一方违约是不是就可以不赔偿呢

2019-07-16 14:17: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拒不承担的,守约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按合同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等。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或适当减少。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进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因此,本案关键看对方的延期交货的行为给你造成的损失当然包括你因此而得到的利润。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定金条款适用于对方不履行合同,而不适用于延期履行合同,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反还定金,这也就是你的违约金。
  •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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