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父母育有一子一女,我有一个厕所和小卖部,我的店子一直是我的父母在看,店子里面最初的本钱是出的,后面利润和本金一直是我妈拿,我的女子是我妈带,我自己买的房子我母亲在住,后面2011年我的女儿回到我身边,母亲于2000年共借我4万,我于2008年还清,母亲将这笔钱给儿子付了首付,儿子结婚后一直在我的店子周围居住,吃用在我的店子上,父母的工资卡在儿子手上,包括我的厕所工资从2008年到2017年的工资也在她们手上,2017年归还与我时没有钱,这个店子的法律名义是我的名字,但是打钱的卡是两个人,是我和我的弟媳妇,但是她只是挂名,是环卫所必须要两人,我去挂了她的名。从结婚后她们的孩子有时候我会帮忙带,我2017年做了癌症手术后,我的母亲也做手术,我与我的弟媳一起照顾,但是煮饭和照顾我兼顾,她只在医院照看,现在她不承认,2019年我的母亲去世,母亲的丧葬费她们出,我们也会出,我想咨询一下,儿女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一样吗?儿子享受的东西女子也应该享受吗?

2019-07-16 12:05: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父母双亡,没有留下遗嘱,就要按法定的顺序进行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中,所有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
    继承时,可以平均分割父母的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割,按贡献和赡养父母的时间来分割遗产。
    对于房产,可以由一个人实际继承。
    聘请房屋鉴定部门,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按继承人数分成数份,由实际继承人按评估的价格,给其它几位继承人钱款。
  •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 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 你好,
    1.根据《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相应规定,你的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分割时应当分给购买人,同时补偿给对方用共同财产还款的部分的一半。例如:婚后还了10万,得到房子一方需补偿对方5万,即使增值,也是个人财产的增值。
    2.建议你不要写两人名字,如果写了两人名字,就是房屋共有了,属于两人共同财产了。 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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