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名称已核,原有核名中是2个股东,想增加1个股东,在审核过程中,原有核名(2个股东)书是否可用?因为怕等时间太长了,有可能会用原有的核名书去登记。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7-16 08:12:27
-
1,增加股东: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人;增资的同时,增加其他股东即可。2,变更法定代表人,增加完股东后,有限公司存在了股东会。公司法规定:执行董事、经理、董事长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董事会任免执行董事、经理、董事长即可。
-
工商局只登记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其他股东不予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二十一条: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2、上市公司以、新三板挂牌公司及区域性股权中心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亦均只登记发起人姓名,其他出资信息由企业自行公示。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