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欠条,诉讼多长时间能开庭被告不承认法院怎样执行,

2019-07-16 08:11: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院认定民间借贷一般看三个证据借款合同,转账凭证(现金交付的需要说明现金的来源)以及收条。
      如果借款是转账的话,法院可能会要求提交转账凭证,如果是现金交付的话需要对现金的交付的具体情形以及现金的来源组成做一个说明。
    法院在综合各项证据的基础上作判定。
  • 有欠条给对方如对方拒不还款,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欠条是针对好友间的借贷凭证,陌生人之间请不要操作欠条条,不管是借款还是出借,陌生人间操作都有风险。 对于借款人来说:部分人在借款前会要求先付利息或者是操作补欠条,此时一定要核实清楚,谨防上当受骗。
    补欠条只有在收到款的前提下才能打,否则一旦打了补欠条条,便需要按时还款,因此操作前一定要核实清楚。
  • 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被告可以以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抗辩,经人民法院审理成立的,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九条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实践中,民间借贷3年的诉讼时效因不同的借款方式而采用不同的计算标准,实践中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
    1、约定分期还款的
    约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 约定一次性还款的
    约定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未约定还款期限的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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