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咨询问题房客租赁合同没有到期,房客提出中途退房理由说是晚上经常有人开门她害怕。所以提出解除合同(怀疑她找理由)。如果打官司她说的理由会否成立。之前双方签订合同条款有如果违约中途退房扣除2个月的房租。我是不是可以扣除押金。现在她租金也不付了。我该怎么办谢谢!

2019-07-15 20:21: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你和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生效要件,合法有效。
    2.对方的义务是按约定提供符合约定标准的房屋。
    3.房屋也没有达到约定标准,对其不诚实履行合同的行为,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你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对方应当赔偿损失。
    5.如果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照合同约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你催告开发商交房,开发商在合理期限仍然没有交房,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7.合同解除后,你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如果还造成了其他损失,有权要求他赔偿损失。
  • 提前退租是否要退还预付房租和押金,要分情况处理:  
    1、如房子存在居住危险导致对方退房,不管是否签订租房合同,对方随时有权退房,在收够对方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退还对方其余预交房租和押金。  
    2、如没有居住危险:有租房合同,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办理;如租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条款或没有租房合同,其退房已经违约,如给你造成损失,可以扣除合理损失和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余款须退还对方。
  • 房租合同如何提前解约,  
    一、房租合同如何提前解约  
    1、根据合同法,合同的变更是可以通过协商的。  
    2、如果没法协商达到一致协议,可以发通知给房东通知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房租。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就不处罚,建议根据租赁合同与房东协商处理。  
    二、租房合同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我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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