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交通事故,扣车了,好久可以拿车,交警不说时间

2019-07-15 14:23: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责任由交警划分根据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2.一般事故责任划清后,就应当返还车辆
    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取车。
  • 对于交通事故交警扣车几天的问题,答案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出现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可以扣车。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扣车时间不超过十五天,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定。
  • 交通事故驾驶证扣留时限: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综上可知,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是可以对驾驶证进行扣留的,但扣留驾驶证的情况必须满足上述规定中的一种。同时,驾驶证也不能长时间的被扣留,一般情况下允许扣留5日,起算时间是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
      交通事故车辆扣留时限:《规定》第38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也就说,该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不超过60日。
  • 报警,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 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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