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一个香港人做生意,付了钱之后没有在约定时间内收到东西,于是协定退款。已经两个月了我还没收到退款,没有签合同,但是有一个欠条。欠条上限定1月26日归还,逾期按照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二每天支付违约金。欠条有他签字,和他的身份证拍照。今天还没有收到钱,请问我如何起诉他?

2019-07-15 10:54: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债权人自行向债务人催讨债务,如果债务人自愿提前偿还的,当然可以。

    2、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来处理的,则因债务偿还期限尚未期满,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的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但是,如存在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偿还的情形的,则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在约定的还款日期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借贷或者是债权债务关系,除了借条或者是欠条外,还需要收条、人证、电话录音以及邮件、短信往来和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进行补充证明,才能够确认借贷关系真实有效的发生。?尤其是对大金额的借贷关系,更加需要这些证据的补证,仅仅有借条或者是欠条,法官是不会支持的。
    ?因为在现在的金融社会,银行业如此发达,进行银行转账也是非常便捷。除非是小金额的钱款支付或者是恰好存有大金额钱款,不然基本上都是通过银行转账进行钱款支付的。没有银行转账记录和凭证,法官一般是不会采信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
  • 债权债务纠纷去法院起诉需要原告身份证,欠条或者其他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起诉状去法院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租车合同时为了让费用合理化,所以你们可以开一份免租金合同。
    如果税务查的比较严格,那么就开具有租金的合同,但是要涉及到租金的税收,如果是公司的话要交5%的营业税,如果是个人的话要交所得税。
    由于这些税收是别的公司承担的,所以税金你们公司不能入费用,但是开具的发票金额,踢出税金部分可以入账,且所得税税前可以列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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