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从个人手里拿10万块钱,当时3分利息,由于没能力一下偿还,每年都还钱,但是本钱还完了,不打算还利息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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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有的价款为10万,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为2万;主债权的利息为3万;主债权为20万。
(1)如果先清偿费用和利息,则只能清偿5万主债权,剩余的主债权为15万,并按照15万继续计算利息;
(2)如果先清偿主债权的话,则可以清偿10万主债权,剩余的主债权为10万,那么原先的利息和费用都未得到偿还,而新的利息是按照10万继续计算的;
由此可见,如果先清偿主债权,当发生无法全部清偿的情况下,债权人会损失利息收益,因此法律如此规定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人利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惩罚债务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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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计算利息是单利法
1.计算定期利息
利息=本金×利率×存款期限
假设本金一万元,期限一年
一年利息=10000×
3.25%= 325元
2.计算活期利息
活期利息积数计息法:
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的方法
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
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积数计息法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假设卡里的1号有1000元, 3号取500元. 7号存200元 到10号能产生多少利息
活期利息是按季度结算的,平时是累计的
利息=1000×(
0.35%÷360)×2+500×(
0.35%÷360)×4+700×(
0.35%÷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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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