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有一双老人,男的70岁,无劳动能力,女的65岁,弱劳动力,两老现在吃着低保,有四个女儿,家庭都可以,但两老想永远吃低保。就不让女儿们签署赡养协议,怎么办

2019-07-15 10:35: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不赡养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
    二、三款规定: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法律没有规定父母尽抚养义务是子女尽赡养义务的必要条件。  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在具体处理赡养纠纷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子女赡养扶助父母既是无期限的,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不因子女放弃继承权而消除,也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更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  
    2、赡养的方式既可以是与父母共同生活直接履行赡养义务,也可采用提供生活费用的方式承担经济责任。如有多个子女,则应根据每个子女的经济状况,共同承担起对父母的经济责任。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基层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
  • 子女赡养父母无须撰写协议,我国法律没有没有“赡养继承”的定义,如果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和继承,法律有明确规定,不用再另行写协议,所写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也会无效,即: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不能以协议形式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财产也有法定继承权,除非父母以遗嘱剥夺子女的继承权。
    赡养协议继承只适用于非法定继承人,例如邻里、保姆等非义务赡养人或法人与被赡养人签署赡养协议,被赡养人承诺给予适当遗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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