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法人,也是最大股东挪用公司客户资金累计250万元,股东朋友,起初这公司会计离职了,股东请我来公司财务做出纳,帮忙交接一下,后面又招了个会计,我自然就一直做出纳了,后来法人再三挪用客户保证金累计250万,他给财务打的借条,说借用几天就还回来,录入操作是我录入进去的,确认授权U盾是会计录入的,我们都是听法人的指使的,后来会计辞职了会计又把财务资料交接给我,

刑事辩护
2019-07-15 10:33: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公司法人可以提供担保,但是有限制。
    如果该法人是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那按照公司法16条,公司担保需要股东会决议,决议通过就行;
    如果不是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律没有限制,法律上可以,具体看债权人是否接受以及具体要求。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该条的立法本意是,工伤职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有过错在先,致使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同时,也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案中,邰某所在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没有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在先,无论邰某是否受到工伤伤害,都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取得经济补偿的权利,受到10级伤害后,依法取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也没有疑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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