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离婚时,给了前妻房产跟浴池,前妻不同意,又把老公仅有的两万房租租金中,强行协议成在给他五千,才同意离婚啦,但是老公六十二岁,跟我结婚,属于农村人,都没退休金,他给付不了五千块钱,前妻教唆儿子,五千块钱必须给,老公仅有的房租也要过户给儿子,儿女前妻是各分有一套房产的,每个人都有住房,我老公就留下一套房子出租着,为的是老了,解决吃饭问题,他就搬进了我婚前买的住房,他的前妻浴池开的红火,比老公还有钱,这种情况怎么办

离婚
2019-07-15 10:33: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的有关规定,可以对出租房屋的装修问题进行解决: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