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表妹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她们一群人把一个人打成轻伤害,但是她就扇了那人一巴掌。现在已经下了传票要抓人了。请问会判吗?不明白打人应该也有打轻打重之分吧?

暴力伤害
2019-07-15 10:34: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解决轻伤的一般处理程序。轻伤害发生后当事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出控告。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出具委托鉴定手续,到法医门诊部鉴定。  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被害人有两条渠道:
    (1)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2)被害人可以直接自诉,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并由法院向公安机关调取案卷。对检察机关支持公诉的轻伤害案件,由受害者本人提起附带民事赔偿之诉,赔偿的诉讼请求项目和轻微伤相同。  
    二、轻伤的刑事和民事责任。轻伤害案件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尽量解纷息讼,化解矛盾,伤害方积极承担赔偿责任,被伤害方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则伤害方只需承担民事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否则一但形成公诉或自诉,依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对被告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 《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