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个朋友当时借了我两万块钱,没打借条。后来我催他还钱,只还了五千块,剩下的再催他还时,他就换了电话和微信,现在也找不到他人了,应该怎么办?只有前年他还五千块的转账记录,和一部分微信聊天记录了可是我没有对方的身份号和住址只知道他老家大概的地方,这样可以起诉他吗?

2019-07-15 10:4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对于公民之间因借贷发生纠纷的,债权人可持借条等相关证据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对借贷事实的调查落实,依《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判决。
  • 你好,到被告所在地起诉,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
    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
    若一方不给抚养费,应及时到法院起诉要求,不然若以后起诉,可能会涉及到2年的诉讼时效是否过了的问题。
    若有支付抚养费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应支付一方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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