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下别人欠我3万,中间还了些,现在还欠我17500元,欠条上写的还款日期早就过了,他没钱还了,我现在又急需要钱,我该怎么办?

2019-07-15 10:51: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这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如果是以诈骗为目的的借贷,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具体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信用社还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被告人偿还借款。
    没有钱可强制执行财产。  但如果是正常的民事借贷,因做生意亏损而不能偿还的,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需要坐牢,法院可判决中止执行,等到有条件执行时,再予执行。我想上面说明白了吧。

  •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还款日期的两年,则有可能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1997修订)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工伤死亡赔偿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不存在打欠条的说法,如果是单位和员工家属协商一致,以欠条的方式约定以后偿还,只要双方同意是可以的。最后按照债务关系进行索取赔偿。
    若是一般工伤,且工伤赔偿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话,则可以按照相关的格式打欠条。
  • 对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此时权利人已经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则诉讼时效的起算应自写下欠条的次日起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