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想保全对方车辆,怎样保全,需要什么手续

2019-07-15 10:51: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关于保全车的问题,被保全的车辆怎么找?
    车辆的保全一般仅涉及车管所的登记查封。
    车管所的登记查封限制的是车辆的过户交易权和年检上路权,对所有权并没有实质的限制。所以想要进一步查封拍卖,还是要找到实体车辆。
    当事人找到车辆后,可以通知法院扣车。
    一般保全车辆是不扣车的,只能禁止交易。
  • 你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  财产保全的保证金应与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同步,故财产保全裁定失效时,保证金就应退还,也就是担保金应在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开始时退还。
  • 保全方法如下:交警部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大约扣车15~20天,一般在车辆检测报告出来后五个工作日内放车,伤者应在此时间内通过法院对肇事车辆保全。如果肇事车辆交强险、商业险俱全,肇事司机又不存在酗酒、逃逸或无证驾驶问题的,一般不用保全肇事车辆。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保全肇事车辆:
    (一)肇事机动车方不支付医药费;
    (二)肇事机动车方的保险金不足以赔偿当事人损失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