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离婚协议书上说的是无共同财产和无共同债务,可是我和她在夫妻共同期间有债务,还是我和她共同在信用社带的款,盖的她和我的印章,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

离婚
2019-07-15 10:50: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对于协议离婚来说,书写一份离婚协议书至关重要。一份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所以及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以下几点内容:
    (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
    (4)、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 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双方自愿离婚的,通过协议方式,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是法定途径之一。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这是离婚的另外一种方式。
    离婚协议没有确定的格式,表明自愿离婚的态度,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达成的意见列明即可。

  • 1、只要是合法的债务,即使离婚协议书中写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债务由丈夫承担,但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妻子共同承担;
      
    2、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我国法律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可以就离婚时子女抚养权以及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达成协议后双反更可以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有关手续并就离婚协议进行备案,备案后双方不能任意反悔,应当就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遵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