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17年7月3号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离婚上都写清楚了,但是对方现在还要另外问我要钱,他还可以起诉我吗?

离婚
2019-07-15 11:02: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 协议离婚通常情况下应当在满足一定条件时,由双方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达成协议,然后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具体条件如下: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 您好,很高兴能够帮助您解决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首先,根据法律的规定,领取了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已经结束,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也产生了效力。如果一方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法律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去法院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因此,如果不存在上面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您去法院起诉重新分割财产,胜诉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不过,您可以试着与对方沟通协商。
  • 协议离婚后,可对财产分割反悔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协议离婚后当事人对解除婚姻关系本身没有异议,但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并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关于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
    但是,协议本身也是一种民事合同,要遵循合同法等的规定。
    如果没有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是不支持的。
    双方到民政部门离婚,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
    对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来说,这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自由处分,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能随意反悔。
    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只有在存在法律规定的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才可以被变更或者撤销。
    协议也是一种民事合同,因此,也不可以随意撤销。
    因此,如果没有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是不支持的。
    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