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没离婚有两小孩,后面又和别的男人同居5个月,没结婚重婚罪吗?

离婚
2019-07-15 11:01: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并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构成刑法上规定的重婚罪,受害人可以收集相应证据起诉她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伙同他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其返还相应财产,如果财产有贬值和毁损的,还可以要求行为人(包括参与的亲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作为受害方可以起诉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小孩的抚养探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外遇或同居的书面证据(证人证言等),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得到适当的照顾或多分财产,若没有结婚证,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相应证明就可以了。
    谢谢!
  • 非法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事实婚姻是没有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那么,非法同居怎么区别于重婚罪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内容。  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违反《婚姻法》的两种不同的行为,二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  重婚,是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犯重婚罪的,按《刑法》第258条的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修正后的《婚姻法》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象征之一,而重婚则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一夫多妻”和男尊女卑的丑恶行为。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符合这三个要件,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合法夫妻的无过错方应当依法予以制止,但这种行为并不违反《刑法》的规定,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应依法受到《刑法》的处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刑法》上也有特别的规定,《刑法》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这条规定中,“同居”是违反《刑法》规定的,依法应负刑事责任。
  •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 1、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与婚外异性同居的,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
    2、如果婚外与异性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活,属于重婚行为,可构成重婚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下的刑罚。 财产分割与婚姻法所确定的有过错一方并无实际联系,但无过错一方可向有过错一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离婚时双方一人一半,但是如果女方能够证明男方存在过错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