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起诉离婚三月份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让我六个月后再起诉,这期间他不断的骚扰,辱骂,到处找我,不让上班,110也来了,无济于事,天天来娘家闹,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可以提前上诉吗,法院受理吗?

离婚
2019-07-15 10:59: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诉讼离婚时会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并以有利于其成长为判决原则。
    2、因为其有过错,你可按法律规定要求赔偿。
    3、之前未尽扶养义务要有证据来证明,否则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4、孩子可以要求其支付扶养教育的费用。
    5、如果不支付相关费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诉讼离婚,法院是以感情破裂为判决依据。
    7、以上回复,如还有疑问或法律需要可及时来电联系我们。
  • 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可以上诉。
    但是,如果一审判决没有什么问题,最好不要上诉,因为上诉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很大。
    还是等六个月以后再次起诉为好,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如果遇到欠钱不还的事情,要保留确凿的证据材料,比如借款借据、欠款欠条、还款协议、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或者债务人电话关机、短信不复、不露脸、玩失踪的,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这样做,一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二是法院可以公告的方式送达,法院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缺席判决。
    如果法院缺席判决,以后找到被告人,就可进入执行程序。

  • 1、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二审判决属于终审判决。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
    3.上诉可能导致改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