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班上,节假日强制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就是一天调休,平时加班,8块钱1小时,去年10月份以后挑到15块一小时,合同签定的是休大礼拜,现在休小礼拜了没有补偿白干,不来就算休年假,或病假,总厂不承认加班法定假,我们分厂定的加班,法定假上班,找总厂人家说没让上班,是分厂的事分厂解决,分厂就是让你上班不来就收拾你罚钱扣钱,各种办法,咱们是弱势群体,工人还心不和,怎么办

2019-07-15 10:59: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实行轮班工作制的,法定休假日工作按加班处理。具体是这样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得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记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记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分别按照不得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记件单位的150%、200%、300%支付工资,休息日加班后不能补休的,按小时工资的200%计算。比如今年国节放假3天,在此期间加班的,第1天拿3倍工资,后2天拿2倍工资。第2天为法定假日,按平时日工资的300%计算,计算方式为:(月工资/
    20.92)×300%。后2天为平时休息日,其工资为平时的2倍,计算方式为:(月工资/
    20.92)×200%。(其中
    20.92为每月实际应工作的天数) 。 你们是轮班的,根据上述规定,你们处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上双休日上班均算加班,应该支付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上班(比如今年5月1日)的,支付3倍工资。 对不支付加班费用的用人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按照劳动部的规定,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要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劳动者应得工资一定比例作为赔偿。

  • 1、先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有多少。全年法定节假日11天,全部安排加班的付300%工资,计33天工资。也就是说,全年法定节假日全部加班,要到的加班费最多是1个月工资。
    2、至于社保,只能要求单位补交未交部分。
    3、证据劳动关系首先要证明,你要证明加班的事实,以及你的工资是多少。
    4、流程: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传票开庭,等待判决。不服判决的,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上诉。
  • 《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工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正常工资中已经包括了法定节假日工资。
    但是,在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时,却不能将正常工资抵消加班工资。原劳动部发布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明确规定,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该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则应该另外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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