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听力障碍,十多年前在个人福利厂上班。厂里安排办理的残疾证,现在还能重新办理吗?原来的残疾证还能用吗?谢谢你!

2019-07-11 09:45: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办理残疾人证不得收费。

    办理证件享受的优惠政策

    免征税费:对于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于残疾人员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就业安排:依据相关规定,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例如河北省就是按照不低于
    1.5%的比例安排就业,未达到比例的,则每年要给残疾人缴纳就业保障金;

    对于没有劳动能力、法定抚养人及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其中,属于城镇户口的,由社会福利院收养或是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救济金;属于农村户口的,由所在农村基层组织,按照五保户供养的标准,保障基本生活。
  • 残疾人相关政策
    1.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
    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2.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
    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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