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现在离婚现在和一个同样离婚的男人交往,有几个月了,现在妹妹怀孕两个多月而那个男的现在玩起了失踪,不想负责任了,这种情况可以告他强奸吗?还是法院起诉他,他还给妹妹写了个欠条,能作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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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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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
损害赔偿的
诉讼时效: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2、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章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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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1条的有关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在离婚时,对方拿出许多欠条来,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夫妻要共同偿还所欠的债务。
如果不适用以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可以不予以承认。
协商不成的,可以找个和夫妻都说得上话的中间人予以调解。
如果欠款数目较大,可以去法院诉讼,予以判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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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为
工伤赔偿和单位出现纠纷,员工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但是劳动
仲裁的时效性为一年。如果在劳动仲裁的时效性过了之后,如果能确定欠条是有效的,那么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进行索赔。
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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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