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快递公司老板运用欺骗手段强行占有本人现金1万元。事情是这样的:我于去年11月底去一家快递公司,快递公司老板让我先交纳部分钱,当做抵押之类,才能干。我交了1万元,快递公司老板给我开了一个加盟费收据,然后我就开始干,干了一段时间,我感觉不太合适干这份工作,于是我就跟老板提我能不能向外转让,老板答应了,说可以。又过了几天,老板问我有没有找到干的,转好了没有。我说,没有。他便说他可以给我找,我问他,若是他找上人干以后,能否把我交的那部分钱退给我,或者让接手的那个人给我,他欣然答应,说可以退给我。他找到人接替我以后,我提出让他退给我所交纳的钱,他说等一个月以后,预防有投诉问题,我也没太在意,没有让他给我写什么保证什么的。一个月以后,也就是春节前,我给他打电话,他说要过了春节以后,我只好过了春节后再找他,可是过了春节后他却矢口否认以前说过的话,不给我退钱。还找借口说我违约,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签订什么合同,我怎么会违约呢。现在我才明白我是一步步落入他设的陷阱,他赚取这样的钱财不少不少,是个老赖。恳请给予帮助,我该怎么办,在此不胜感激!!

2019-07-11 02:21: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没有签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不可以随时搬走。
    其次,这种情况下承租人随时搬走的话要按以下处理:
    1、有口头约定租期的,租期未到时承租人随时搬走构成违约。
    一般人认为白字黑字写下的才算合同,其实不然,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所以,没有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但双方口头约定租金、租期的,双方需要按该约定履行义务。
    此时,如果口头约定的租期未到即搬走,就构成违约,承租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未约定租期属于不定期租赁,承租人即可以随时搬走。
    在不定期租赁中,双方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承租人可以随时搬走。
    另外,以下三种情况即会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租期,具体包括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
    (2)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即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最后,没有签房屋租赁合同时,不仅会产生随时搬走的问题,出租人还可能会随时收回房子,所以,如果是遇到这种情况的,发现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那么即可以及时采取措施维权。
  • 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双方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情况;
    第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
    第三,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第四,双方关于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
    第五,对于孩子抚养的约定;
    第六,双方签字,确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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