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孩子孩子已经很大,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对以后孩子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女方一定要立态度坚决要到法院去起诉。请问法院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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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则不能通过协议离婚,只能去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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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
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会判决准予离婚,
第二,孩子
抚养权需要双方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归属,达不成协议,也可以起诉解决。
第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
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3)实施
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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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 其一是双方协议离婚,然后都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其二是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只能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要根据双方的各种条件进行分析,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即谁的条件比较优越,对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那么孩子就判决归谁抚养。
另外,2岁以内的孩子判决归女方抚养的比较多,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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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
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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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