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找开发商集体为职工盖的商品房,也没签具体合同,只是有文件承诺2008年11月交房,但是单位没按期给开发商资金,(工人的钱都按期交给单位了)导致2011年8月才交房,我该依据什么要求单位赔偿我的损失?你多费心,给讲详细点。

2019-07-10 18:10: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购买商品房开发商违约不交房的处理:
    1.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

    2.期交房包括两种情况:

    (一) 正常延期交付。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或者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延期交付属于延后交房时间,购房者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经过一段时间等待就可以收房的情况。

    (二) 非正常延期交付。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导致开发商不能或者短时间内不能交付房屋的情形。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步骤:

    1、所有人(承租人)选择评估机构;

    2、公有住宅承租人需购买房改房的,在拆迁协议签订前到江东区办证中心建设(房管)窗口办理房改房买卖手续;

    3、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上述有关证件,根据拆迁通告公布的签订拆迁协议日期,至拆迁现场办公地点签订拆迁协议;

    4、签订拆迁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协议条款予以核对;

    5、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6、承办部门: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

    7、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 开发商交房的条件如下:
    法定条件:
    1、开发商应当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分户验收表、面积报告实测报告及室内环境检验报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符合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
    2、开发商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开发商在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上述两书。
    若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任何一份材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约定条件:
    1、依据购房合同,开产商在交房时,应当实现对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的交付承诺,否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2、房合同约定的其它条件。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1、在商品房购买时,签的都是开发商从房地产交易中心购买的格式合同,特别需注意的地方其实就只有两个:交付时间和延期交付赔偿的问题。买卖合同是经济合同,你享有债权,房产证是证明你有物权,物权效力最高,具有优先的效力和物上请求权,可以对抗第三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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