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一个朋友生了孩子,自己俩孩子老公入狱,家境困难,孩子有丙肝,自己无力抚养,让我把孩子病治好送给我由我抚养!我需要怎么办理手续!法律上能收养吗?

收养
2019-07-10 15:01: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只要在1992年4月1日以前成形的事实收养在现在也是符合法律上收养关系。法定继承权的来源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根据《收养法》
    26、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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