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是与中介签订的租房合同,现在因为租房的另外一位女生有煮饭不看火差点厨房着火,晚上不关水龙头导致房子被淹,而作为中介方只是让我们租客之间协调解决,现在想问中介是否有责任有义务去协调租客之间的矛盾?如果我要起诉,能以哪方面的问题起诉中介和另外一个租客?

2019-07-10 14:45: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屋所有人负责。房屋承租人应当对其使用行为负责。第十三条,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本案中,房东对于屋内设施的安全肯定负有维护义务。但同时还需要考虑您是否存在不当使用行为导致稳压器短路起火。然后确定责任归属及比例
  • 第一,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应当调整;第二,如你有证据证明你催促过房东来收房租,且符合你们一直以来的贯例,则你未违约;第三,房东即使未通知你,如果合同没有禁止,则他出卖房屋也没有违约;第四,优先购买权只有当你也想买房时才有意义,实践中几乎没有实现的可能。鉴于以上四点,你们双方都没有违约,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拒绝搬迁,如房东强制你们迁出,你可以追究他的违约责任并要其赔偿损失。
  • 房屋出租中介法律责任主要有:
    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
    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的赔偿
    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时的责任
  • 如果别人代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没有授权委托书时,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需经追认,合同方有效。法律规定,未经授权委托进行的事项须经当事人追认才能生效。相对人可以催告通知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不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在被追认以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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